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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
时间: 2023-09-02 21:41:13 | 作者: 乐鱼vip-旗舰产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建筑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实施工程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做机械作业(含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小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实施工程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发生的机械租赁费,在“工程项目施工”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照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做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大体上分为:职工薪酬、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一)小企业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员薪酬”、“累计折旧”等科目。
(二)期(月)末,小企业以及它内部独立核算的实施工程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企业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项目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
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含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或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本科目应按照主要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小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当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贷记本科目。
发生销货退回(不论属于本年度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按照应冲减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实际支付或应退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非货币性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小企业确认的别的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另外的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一定的账务处理。
(一)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基金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小企业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在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或短期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价款或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债券利息收入,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小公司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益、盘盈收益、汇兑收益、出租包
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小企业收到出口产品或商品依规定退回的增值税款,在“另外的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一)小企业确认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比照“固定资产清理”、“非货币性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或“递延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小企业依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确认的捐赠收益,借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确认的盘盈收益,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确认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违约金收益等,借记“另外的应收款”、“应该支付的账款”、“其他应该支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确认的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