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_乐鱼vip-旗舰产品_乐鱼vip下载/乐鱼体育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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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时间: 2023-09-01 21:16:08 |   作者: 乐鱼vip-旗舰产品

      《衢州市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为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严格保护耕地,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浙政发〔2022〕32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把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作为衢州跨越式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优化、盘活、修复、提升”导向,按照山水林田湖草路房村系统治理的理念,推动土地综合整治体系重构、制度重塑,进一步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努力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新格局。

      ——规划引领、系统治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有序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山水林田湖草路房村系统治理,不断的提高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突出重点区块、重点线路、重点项目,以全面系统改善城乡整体环境为目标,谱写乡村振兴和美丽大花园建设的崭新篇章。

      ——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尊重差异、尊重实际,根据区域特点、资源要素和基础条件,合理确定整治目标、划定整治区域、选择整治模式,打造区域特色风貌。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建立完整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加强完善土地综合整治收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

      (三)主要目标。2023—2027年,全市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程56个,其中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2个。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5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1万亩,复垦农村建设用地 2000亩,落实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5万亩,整治盘活低效建设用地 1.2万亩。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项目和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工程为核心,重点打造综合成效好、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精品示范工程,争取10个以上项目入围省级土地综合整治精品工程。

      1.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破解耕地碎片化问题为重点,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4.5万亩,实现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优、质量更高、生态更好。增强农田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能力,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优先改造提升大中型灌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重点做好灌区水源保障工程,确保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1万亩。在主要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农业休闲观光、旅游景区等区域周边高标准建设一批可看可学的美丽田园示范区。

      2.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拓展补充耕地途径,积极争取陡坡农用地与平原林地置换试点。大力推进垦造耕地和建设用地复垦,实现新增补充耕地指标1.5万亩,产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2000亩。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强化新垦造耕地后期种植管护,对零星、偏远地块以及种植难度相对较大区域,适当提高后期管护资金。加强耕地向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转换“进出平衡”用途管制,严控耕地流出。

      3.聚焦生态型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大力开展生态沟渠、生态砌坎、生态廊道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人地和谐的耕地资源生态空间保护新模式,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注重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联合多部门对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相关土壤、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进行监测和监管。

      1.高质量建设和美乡村。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统筹推进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道、美丽山林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长效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各类新业态入驻,进一步激活原乡人,留住归乡人,吸引新乡人,共同建设尺度适宜、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环境舒适的和美乡村。

      2.打造新时代未来乡村。以“生态更优良、乡村更优美、产业更兴旺、文化更兴盛、生活更美好”为基本目标,结合“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相互连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数字引领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未来乡村,打造“留得住乡愁、看得到未来、人人都向往”的诗画浙江衢州样板地。

      3.建设宜居宜业“共富集聚点”。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快速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结合城中村融入城市、城郊结合部村庄融入城镇的要求,有序推进空心村整治。开展农村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复垦,提升农村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实现城乡风貌整治提升、人居环境改善。通过做实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和城镇建设用地增量,大力推进“青年城”“共富城”等8个“万人集聚”共富安置区和36个“百亩千人”城镇集聚点建设,逐步形成“1个中心城区—4个县城—9个重点镇—30个左右一般镇”的“14930”城镇体系。

      1.开展工业用地全域整治。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合理确定低效工业用地整治的范围和目标,综合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等开发模式,进行集中连片改造,高标准建设产业空间,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空间,打造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先行示范样本。

      2.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整治盘活低效建设用地1.2万亩。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三改一拆”、未来社区、美丽城镇建设与土地前期开发等有机结合,发挥叠加效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有机更新。

      3.探索推动土地兼容复合利用。以整体规划为导向,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以工业为主,可兼容仓储、物流、科研、商服、公用设施等用地。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安全前提下,全力支持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1.加强生态空间保护。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科学确定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措施,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和经济林下水土流失治理。在工程设计和实施中,尽可能保留乡村原有的自然肌理、地形地貌等,系统保护乡村自然景观和生态功能。快速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废弃矿山综合利用,按期完成“十四五”废弃矿山修复任务。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不断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2.全面提升乡村生态品质。高标准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深入推动农村里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垃圾污水标准化运维和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美丽河湖等建设,开展水系连通和水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千万亩森林治理精准提升工程,快速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统筹做好美丽清洁田园建设、一村万树、小流域治理、乡村振兴精品村和A级景区村创建等,联动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全面落实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传承要求,整治区域涉及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等历史背景和文化资源的,遵循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优先原则。

      3.提升生物多样性水平。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管理,最大限度地考虑动植物的生境需求,防止河道岸线、农田设施过度硬化。持续推进钱江源头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全方面实施第一批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试点,各类生态工程优先用本地物种、乡土植物,全方面提升区域生物多样性水平和生态服务能力。

      (一)开展后备资源调查。以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二次土壤调查等成果为依据,围绕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等各类要素,全方面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后备资源调查,进一步摸清资源底数,统一建立全市土地综合整治后备资源数据库。

      (二)认真研究年度计划。县级人民政府要牢牢抓住“美丽田园、村庄面貌、生态环境、低效用地”四个谋划主题和共富需求导向,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工程储备库,统筹安排整治任务,科学合理立项,年度计划经市级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后,报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引,立足当地实际,着眼未来城乡融合发展,一直在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利用布局与结构,按照“按需编制、应编尽编”的原则,完成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四)高质量编制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区实施范围和规模,开展土地利用现状、整治潜力、生态状况和水资源保障能力调查、评价,深入分析项目区整治需求,编报工程实施方案。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同步编制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五)严格规范工程实施。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统一组织整治主体具体实施。各子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涉及建设用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应当在征得土地权利人和承租人同意基础上,编制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依法报批。

      (六)组织工程验收。按照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及时组织各子项目行业验收和工程整体验收。涉及现状地类或种植属性调整的,及时纳入日常变更或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进行统一变更。

      (七)高品质完成绩效评价。每年年末对本年度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全面评估效益、产出等,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报市级工作协调机构审核后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市对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作为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加强组织保障,各级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要逐步发挥原有专班统筹协调作用,调整充实人员,建立贯通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联动工作体系和多部门参与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有效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处理问题,形成协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强大合力。

      (二)强化统筹整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完善配套政策,实现项目整体推进、资金集中扶持、政策统一供给、要素集聚发力,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内新增耕地需上缴的市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可按特殊的比例返还,年终统一结算。

      (三)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决杜绝不顾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充分的利用“天空地”一体化监管手段和国土空间生态智治系统,对工程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