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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25元亩 辽宁省印发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时间: 2024-03-26 18:07:15 | 作者: 农业智能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计划财务司关于推进2023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高质量实施的通知》(农机科〔2023〕36号)和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2023〕2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辽宁省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深松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2023年,我省深松作业任务240万亩,安排在10个市27个县(市、区)实施作业补助,作业补助计划任务面积(见附件1)和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县(市、区)。鼓励各市、县(市、区)超省下达计划完成本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面积。
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支持在适宜的旱作耕作区开展深松作业,促进构建合理耕层、增强土壤蓄水能力、提升苗期追肥效果。各地要将深松作业补助任务资金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支持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用养结合”、稳产丰产的效果。
(一)补助对象。自愿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作业者。
(二)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每亩作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5元。各市考虑本地工作基础、地理条件、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一)作业模式。主要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作业时间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为配合保护性耕作实施,确保顺利达成目标,应优先支持春季和苗期作业。要根据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农艺要求和机具配备等真实的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技术模式、作业时间和作业周期,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方面的要求相符合。
(二)作业质量。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能打破犁底层,深度一般要达到或超过25厘米,不超过40厘米;如果采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铲间距小于2倍深松深度。作业后的地块要符合当地农艺要求,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无重松、漏松,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一)任务落实。省计划下达后,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结合实际择优确定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实施主体承担作业任务。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与实施主体签订《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和面积、作业时间、质量发展要求及相关责任等,实施主体要按照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
(二)核实验收。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及时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应尽快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最重要的包含:实施主体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订的作业补助合同、作业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三)远程监测。要充分的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用于补助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一定得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验判定的主要是根据,通过监测终端核验判定补助作业地块面积全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健全信息化远程监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管理程序和内容,确保应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实有效。
(四)资金兑付。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再兑付补助资金的方式来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
(一)2023年6月30日前。各市、县(市、区)制定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二)2023年12月20日前。各市、县(市、区)在深松作业前,落实计划任务面积,确定实施主体,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抓住重要农时和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并且开展深松作业;尽快完成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三)对于2023年春季、苗期已经实施深松作业的,符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可纳入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范围,详细情况由各市自行确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是实施作业补助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各市是实施作业补助工作的管理主体。要成立由县级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主体确定、监督检查、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增加深松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地要充分的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并且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市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建立深松作业定期调度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各县(市、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省将通过聘请中介机构或采取其他方式,适时对各市、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做绩效评价。
(四)确保资金安全。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及时足额兑付作业补助资金。对有举报线索的或有异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要杜绝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重复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据实收回,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规范档案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实施方案、作业合同、验收手续等有关的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强化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各市、县(市、区)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要于6月30日前分别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六)推进信息公开。各地要广泛深入宣传深松作业技术与补助政策,将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分配计划、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主体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采取比较有效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项目总结。各市要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基本情况、推进工作主要做法、实施经验成效、当前有一定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线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总结及《2023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联系人:吴昊,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