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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
时间: 2024-01-26 00:58:40 | 作者: 农业智能
原标题:伊通满族自治县开展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
为了实施好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专项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黑土地保护〔深松〕)实施方案》。以下是方案内容。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3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号)文件之附件4:《2023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黑土地保护〔深松〕)项目实施方案》,为了实施好全县2023年深松项目(以下简称“深松项目”),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2023年全省深松项目绩效目标面积分配表》,2023年度全县深松项目绩效目标为3万亩。
项目资金62.83万元。其中2023年深松项目资金43万元,资产金额来源:《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442号);上年结余资金19.83万元,资产金额来源:《关于下发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农业部分)》(吉财农指〔2022〕296号)。
2.作业质量。苗期深松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秋季深松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作为全年任务完成数量统计。正常深松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的面积,视为合格作业面积。
3.作业机具。深松作业所用机具须为通过有关部门推广鉴定的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配置合理,符合本地农艺要求,可加装碎土、弥平等部件。苗期深松作业机具可配施肥装置,机架高度要保证作物通过性,避免伤苗。鼓励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深松装备,确保作业质量效果。
深松项目补助对象为实施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包括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深松作业。
农业农村局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是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拟申请深松作业机具数量,将任务分配到有关乡(镇、街道);乡(镇、街道)负责审核辖区内深松机具;作业主体在平台申请深松作业任务,乡镇街道负责审批作业任务,跨乡镇作业的作业主体向耕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作业任务,耕地所在乡(镇、街道)审批作业任务。
(一)补助内容。深松项目对苗期深松作业深度≥25厘米的作业面积、秋季深松作业深度≥30厘米的作业面积给予补助。对深松深度合格率≥90%的作业面积可全部给予补助,深松深度合格率<90%的作业面积根据验收合格实际面积补助。同一地块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补助。
(二)补助标准。实行最高限额制,每亩不超过25元,省级深松项目补助资金优先用于苗期深松作业补助,结余用于秋季深松作业补助,如实际有效作业面积超过3万亩,则每亩补助标准以25元/亩为基础同比下调,即“每亩补贴标准=项目资金总额/实际有效作业面积”,如实际有效作业面积未超过3万亩的,按每亩补助25元的标准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农业农村、财政、各相关乡(镇、街道)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任务分配、组织发动等重要事项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负责宣传培训、指导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等,乡(镇、街道)负责检查验收,包括扣减重耕面积、扣减非作业状态产生的面积和扣减县域外作业面积,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紧密配合,确保项目稳步有序实施。
(二)强化推动落实。实施方案制定后,要狠抓落实,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培养和训练,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的作业积极性,合理调度农业机械,科学组织生产作业,保进度、保面积、保质量。要抓住有效作业时间,做好应对突发性坏因的预警预案,确保圆满达成目标目标。要切实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工作,苗期深松作业查验核实8月30日前完成,秋季深松作业查验核实12月20日前完成。
(三)强化政策联动。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的《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的要求,根据实际生产要,将深松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考虑,优先在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域地块安排实施深松项目。
(四)规范资金使用。2023年深松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当年资金当年使用,结转结余的和资金调整的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加强信息公开公示,作业农户通过“一卡通”形式拨付到作业者账户、作业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对公账户拨付到作业者账户,补助资金兑付原则上于2024年3月末前完成。
(五)及时调度总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及时调度、统计项目进展情况,加快执行进度,通过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机化综合服务平台”“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准确报送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要将项目实施方案、培训查验影像资料、补助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材料等完整留存备查,并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文件上报省深松项目主管部门。
(一)验收方法。深松项目补助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以远程电子监测数据作为深松项目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匿)名举报的,以乡镇组织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现场核验结果为准,确保作业质量达标、面积统计准确、资金兑付安全。探索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全面验收,并依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依据验收合格面积发放补贴资金。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对深松作业实施地块进行查验核实,确定拟补助面积、对象和金额,公示7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补助面积、对象和金额,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三)加强督导检查。围绕方案制定、组织落实、作业进度、资金使用等方面,采取定期调度、线上监测、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察觉缺陷及时处理。
(四)加强绩效考核。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要求,将绩效目标完成、任务清单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满意度等情况纳入区域耕地建设与利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考核评估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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